侯毅: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农业融合发展具有多重意义******
中新网1月12日电 题:侯毅: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农业融合发展具有多重意义
中新财经记者 夏宾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化转型大势所趋,数字经济成为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盒马CEO侯毅近日对中新财经表示,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农业融合发展,对完善农业产业链、提升产业链发展质量、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在他看来,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贯通产业链上下游,能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并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新零售通过产业互联网与消费互联网融合,全链路数字化运营,线上线下一体化商品与服务体系,实现对人民美好需求的快速响应,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国农业产业容易受到农业自然因素、销售渠道单一、物流体系落后、品牌优势薄弱等多方面影响,而出现产量与质量的波动。我国许多特色农产品重要的经营主体是农户,因其“小而散”的特点长期游离于市场边缘,很难分享到农业产业链的增值红利。”侯毅提出,如何构建标准化、常态化、精细化的供应链体系与稳定的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是农业现代化亟须解决的问题。
他举例称,盒马探索出一种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订单农业新模式——盒马村,这是运用数字技术打通农业上下游产业链,指导农业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全链路以需定产,与盒马形成稳定的供应关系,发展数字农业的典型村庄。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0月,全国24个省市的140个盒马村年度农产品销售额达70亿元,带动4万余名农民就业,实现农民人均年增收超过25000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10余万亩。
据侯毅介绍,在“十四五”期间还将在全国建设1000个“盒马村”,并在国内农业产地采购共计1000亿元的优质农产品,持续通过盒马村模式探索中国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实践。
在侯毅看来,数字经济为传统农业提供了新的销售通道,利用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农业产业数字化,打通从初级农产品到高品质商品之间的通道,可进一步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从而给乡村振兴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同时,打造稳定的农业供应链不仅成为中国人端稳饭碗最重要的安全根基,还能够优化和稳定农产品的供给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对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中国式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基石,离不开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商品中台建设能力、组织规划能力。
此外,他还提到,推动中国式农业现代化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当前,农业数字化正越来越多地从消费端的“餐桌”走向更上游的生产端“土地”。通过产业互联网和消费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农业的多种功能不断被开发,农产品的价值链不断提升,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被满足,从而形成了需求牵引供给,新供给激发新需求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发展路径。
侯毅说,展望未来,面对全球价值链重构挑战,以新发展格局构建为引领,我们要增强供应链自主可控水平,保障供应链安全稳定,不断加强农业与科技融合,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完)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